2006年1月24日,星期二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三版:世相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介绍他人偷渡 自己进了牢房
杨爱琼

  女儿“出国”成功,羡慕不已的邻居们就纷纷前来找路子让其帮忙,“盛情难却”的她就忙着给邻居们联系老板,介绍路子,殊不知却把自己介绍到了牢里。1月17日,因涉嫌组织他人偷越国(边)境罪的胡某被永嘉县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。
  2004年下半年,胡某花了13万多元托他人将女儿偷渡出国后,邻居郑某就找上门来,让胡某想办法帮她的女儿也送出国。胡某就试着打电话给先前“办理”自己女儿出国的老板林某(已另案处理),林某爽快地答应了,说看在朋友面子上还按同样的价格办事,并让胡某多介绍几个人,说事成之后绝不会亏待她。于是胡某先后介绍了郑甲、郑乙和朱某夫妇4人给温州的林某,让他按排4人“出国”。
  后该4人于2005年3月底从上海偷渡前往意大利,在途经俄罗斯时被查获而遗送回国,该4人(均受行政治安处罚)由北京边防检查站移交温州市公安局后,胡某案发。